婦聯會榮民、遺眷子女獎學金
即日起至九月卅日止 向各縣市榮服處申請
(本報訊)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榮民、遺眷子女獎學金,即日起至九月卅日止受理申請,符合資格者逕向各縣市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。
獎勵對象為:凡一次退伍金、固定給與、資助金、無給退除身分、支領遺眷半俸、就養榮民及遺眷,且未支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在學子女。
申請條件為:
一、就讀國內大學院校及研究所碩士班(均不含公費生、夜間部、進修部)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,殘障學生七十五分以上(附殘障手冊),無任何學科不及格。
二、操行成績評列甲等(八十分)以上,碩士生免。
三、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(碩士生、殘障學生免;大學三、四年級修畢體育學分者,可以填列一、二、三年級體育成績)。
不合申請資格為:無體育成績、父母皆為榮民,其一為支領退休俸或轉任公職人員、具現役軍人、榮民、公務人員等身分之榮民子女、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。
獎學金名額:碩士生七十五名。大學生七十名。金額:碩士生每名獎學金兩萬元。大學生每名獎學金一萬五仟元。
申請檢附文件:申請表、已蓋九十四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(或在學證明)、全學年(九十三學年度上、下學期)成績單正本(須與學生證同一學校同系、所)、學生身分證影本、家長榮民證(家長如為榮民遺眷,檢附遺眷家戶代表證)影本。
符合資格者逕向各縣市榮服處申請,申請表可由輔導會網站便民服務欄下載(網址http://www.vac.gov.tw/)。(點閱次數:1414)